看完《弗朗西斯:急诊室里的逍遥骑士》,我会想到《刀锋人生》《死亡如此多情》这两本书一本是百位临床医生在看尽人世间生死之后,编写的纪实类文本,一本是心外科医生自传。
医生比常人更接近死亡,更能感受生命脆弱与活得有尊严的辩证关系,刘昕笔下的这位急诊室的医生完全不同,弗朗嘉骏学外语和写作,喜欢写作的医生,心地一定非常柔软,弗朗特别喜欢骑哈雷摩托车。
我在网上查找了与哈雷摩托车相关的资料,是美国的哈雷·戴维森Harley-Davidson,拥有一种将机器和人性融合为一体的精神象征,并深刻地影响了其目标消费群的生活方式、价值观、衣着打扮。在美国,有一句谚语:“年轻时有辆哈雷·戴维森,年老时有辆凯迪拉克,则此生了无他愿。”从这里看出拥有哈雷,不仅仅只是拥有一辆摩托车,而是从此拥有了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,一种谨慎和文化的象征,一种图腾——寓含着激情、自由、快乐、个性、冒险,更多是一种地位的象征,弗朗无疑是那个可以拥有如此等级摩托车的人。
他喜欢充满旅行,喜欢充满激情的生活,可以骑哈雷摩托车到黄石国家公园游玩,去南达科他州斯特吉斯的哈雷摩托车聚会。
回到问题本身,作者几乎把所有笔墨都放在了弗朗西斯摩托的兴趣上,我们就得思考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是什么?是为了表述一个急诊科医生的一生,还是为了表达梦想与现实的妥协?
正如书中所说:“其实,生活里本没有英雄,如果有的话都是演给别人看的。长大的弗朗和我一样,有自己一地鸡毛的烦恼和挣扎,而今弗朗更有成熟父亲和丈夫的责任感和艰难选择。”
急诊科医生只是弗朗求生的方式,只是他的工作,工作或许并不必然与梦想划上等号,梦想所存在的方式,更加隐秘,更加私人,每个人都会怀揣着一些梦想,但是在现实生活中,也许没有能力去追寻梦想,也许考虑更多的是责任,也或许懒于去思考梦想,淹没在日复一日的生活琐碎中,梦想四处飘零。
弗朗保留着他的哈雷摩托车,经常会擦洗它们,即便他为了家庭而放弃刺激的人生,不代表他的心里没有梦想,那些在他的心里永远占有一个重要位置,倒是这样充满责任感的弗朗更加让人动容。